忠县严把三关提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精准度

18.08.2016  12:38

一是严把项目安排关,确保资金投向精准。 瞄准”建八有”“解八难”统筹项目规划和安排, 抽调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国土、环保、规划、水务、卫生等行业专家60余人,组成12个专业指导组,深入全县72个贫困村,制定脱贫攻坚项目“套餐”。利用2周时间,对所有贫困村项目逐一评审,项目实施单位介绍项目规划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来源安排、预期效益、受益人口等,再由专家团队逐一评审。计划今年脱贫的50个贫困村,申报项目502个,比选确定实施项目385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91个,产业发展项目40个,公共服务项目69个,农村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改善项目28个,资金到户扶持项目57个。

二是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资金效益发挥。 实行“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制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招投标,定期组织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开展项目现场检查监督,每月通报一次扶贫资金使用检查情况;29个县级扶贫集团、72个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72个贫困村成立72个扶贫工作义务监督小组,每村推选出3-5名义务监督员,对每一个扶贫项目实施实行“一站式”监管,确保每一个扶贫项目都建成良心工程、民心工程,每一个项目建成后都能实现预期效益、发挥预期作用,改善一方落后面貌、带动一片基础设施改善。

三是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资金阳光安全。 制定《忠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推行“政府+专家+群众”的验收模式,逐步引入第三方验收机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加大验收人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等制度,实行“凭票管理”制度,对用途不合理,发票不正规,附件不齐全,原始凭证不正式、审批手续不完整的,不予支付,实行报账资金公示制,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采取“阳光报账”,坚决做到扶贫资金“九个不准”、扶贫项目“五个公开”、扶贫报账“三个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