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

31.03.2017  05:31

  “柏林镇东胜村两委会采取发放误工补助、购买养老保险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74506元,村党委书记李长兵、村委会主任张正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不久前江津区通报曝光的3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之一,也是该区惩治基层“微腐败”取得的成果之一。

  据了解,去年5月以来,江津区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扶贫攻坚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快查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

  紧盯“关键少数” 严抓清理整治

  “对于隐藏在基层的‘微腐败’,决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扶贫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侵占。”江津区纪委负责人介绍,该区紧盯群众身边的“关键少数”,重点审查群众反映较多的镇(街)、村社、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审核发放惠民资金的重点科室负责人。研究制定了《村(社区)干部及亲属享受惠民政策公开制度》,对公开对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职责划分和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深入清理整治基层干部及亲属违规享受惠农惠民政策情况。

  据了解,去年6-7月,江津区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共抽查扶贫及涉农项目41个,收集问题线索12条,纠正扶贫实施项目6个,清退违规资金60余万元。

  全面查找线索 严查违纪问题

  “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比一般的贪腐更为恶劣,它直接损害的是贫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江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为此,江津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纪检监察人员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明察暗访,对部分惠民资金受益人、行政审批申报人等进行回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2016年,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8件,立案114件。

  同时,江津区围绕扶贫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强化监督,制定了《关于查处涉及扶贫等相关民生领域问题线索的督办工作方案》,重点查处扶贫攻坚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严格查实一起,追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据了解,去年,江津区梳理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77条,立案17件,纪律处分21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件2人,纪律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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