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私家车从事营运

11.01.2015  10:58

  本报讯 (记者 杨永芹)1月9日,市交委发布消息称,私家车以及其它不符合我市租赁车管理办法的企业和车辆,均严禁利用打车软件从事道路客运业务,否则,一律按非法营运处理,处罚标准为3万—10万元。

  私家车利用打车软件从事营运,为何违法?市交委认为,这些车辆不是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就是违法,并指出其两方面的危害性:

  一是安全上存在隐患。正规营运车辆在车况、驾驶员技术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如按月检测车况、要求驾驶员有三年以上驾龄且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定期安全学习等。而私家车无论车况还是驾驶技术均没有这方面的要求。而且私家车未按营运车辆标准购买车辆和乘客保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乘客的权益无法保障。

  二是对出租汽车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出租汽车经营,需要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和服务质量培训、按营运车辆标准购买车险、为驾驶员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按规定纳税等,其营运成本远高于私家车。如果放任私家车从事营运,必将损害合法经营的出租汽车利益,对出租汽车行业造成严重冲击。

  对于打车软件,我市会一禁了之吗?市交委认为,这些打车软件推出的专车服务对于科学调度车辆、减少车辆空驶、方便市民出行等具有积极作用,应因势利导发挥其作用。因此,市交委主动与这些软件运营商联系,并将“滴滴”、“快的”软件接入到了我市出租汽车电召平台,市民通过“滴滴”、“快的”软件可以召到合法的出租汽车。目前,主城区通过正规渠道的电召下单量平均每天达23000多笔。

  选稿编辑:严月

  链接: http://cqrbepaper.cqnews.net/cqrb/html/2015-01/11/content_1809258.htm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