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个人税号时代 以后凭税号买房炒股缴社保

04.02.2015  08:51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结束《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据透露,修订草案有望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如果顺利,2016年新《税收征管法》有望通过实施。专家称,此次修法,为我国包括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改革预留空间,为我国由间接税为主转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格局改革铺平道路。

  纳税人识别号终身不变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本次修订历时6年

  事实上,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已经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夯实体现纳税人诚信体系,用纳税人识别号串联起各方面的信息,从而实现“信息管税”,也能为未来房地税法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颁布于1992年,历经1995年的一次小修和2001年的一次大修。本次修订启动于2008年,也是一次大修,修改条款比原条款还多,意见稿也将会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提交全国人大完成修法程序,“难产”达6年的新《税收征管法》将迎来脱胎换骨的改变。

  解读

  个人税号时代渐近,我的税号究竟捆绑了什么?

  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请先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个人税号时代渐行渐近,今后,一个小小的税号不仅会渗透我们的生活,还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上人生”。

  如何渗透进日常生活?

  国家将为每个人编制一个具有唯一性的税号,这个税号终身只有一个,也就是说即使有一天姓名更改了,税号也不会改变。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今年,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号。

  “请提供你的税号”,这句话我们将会经常听到,比如每个月缴纳社保费、退休后领取社保费的时候,如果是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就会代为提供;再比如向政府部门登记自己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时候。

  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买卖、租赁房屋中需要提供;炒股票、买保险时需要提供;银行也会在每笔大额转账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账户人的个人税号。

  个人税号有啥作用?

  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个税改革的目标就是“综合计征”,而个人税号实际就是一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不再是碎片化的,才可以综合计算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与税率水平,才能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未来我国个税会考虑家庭负担情况,如将赡养人口、房屋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体现公平;部分所得项目,如股息、分红等隐性收入将实行综合计税,并优化税率结构。事实上,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能够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实现公平征税。

  税号背后还有什么?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看来,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纳税信息能否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能否打通部门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消灭信息“孤岛”,这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核心。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整个社会征信体系中,诚信纳税是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考量,一个人有一次纳税不良记录,就会在出入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寸步难行”,而拥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将会是一笔非常宝贵的信用财富,助力个人的“一路畅通”。

  新华评论

  义务的收据

  权利的凭条

  “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既然我们都有身份证,所谓“第二张身份证”有何必要?随着《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3日截止,很多人都会问这样的问题。因为税收就是从公民荷包里拿钱,所以一定要用最通俗的话,直截了当说清楚。

  其实,“纳税人识别号”既可以说是纳税“义务的收据”,也可以说是纳税人“权利的凭证”,权利与义务高度统一。而确立“纳税人识别号”的法律地位,释放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一个强有力的信号。

  政府相当于负责为纳税人打理钱财的管理者;政府使用税款,为纳税人提供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时,公民相当于购买这些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将跟随我们一辈子的“纳税人识别号”,就要提醒这个法治事实。

  当然,一切都离不开健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让包括小学生在内的每一个普通公民,都能用几句讲清楚“个人税号”是什么,是一个了不起的开端。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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