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系统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23.04.2015  13:33

近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要求,总结运用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在非公党建工作实践中的做法经验,市局印发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法》,为工商部门指导非公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办法》共计九条,立足职能优势从八个方面找准了与指导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结合点,明确了操作细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一是利用微型企业发展指导职能,把党建工作纳入微型企业各类培训内容,开展党员创业培训,协助抓好微型企业孵化园党组织组建,利用微企平台加强党建宣传。二是利用工商注册登记职能,发放非公党建工作提示单,动态掌握党组织、党员等有关情况。三是利用电子商务监管职能,指导共产党员网店亮标识,按行业、产业、区域建立党组织。四是利用广告监管职能,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广告园区建立党组织。五是利用市场、消费维权、合同监管职能,把支持非公党建作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示范市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等公示的参考条件。六是利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职能,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把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等纳入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党组织、党员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七是利用业务主管单位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协会(个私协会)、微型企业协会、广告协会等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八是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非公党建宣传。在新登记非公经济组织回访、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工商行政管理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党建宣传引导。(非公党建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