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六个方面”狠下功夫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04.02.2015  13:26

一是细化职责体系。县委、县政府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细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特别是将洗车场管理、室内装修装饰、广告安装等安全监管盲区监管职责明确到具体部门。

二是打牢基层基础。重点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实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齐安全科室。划拨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用于安监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等建设。全县设立33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等;落实到位安全监管专职人员242人,有效保障安全监管人员、编制、经费的“三到位”。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着力建设“效能型”、“服务型”、“活力型”安监队伍。县安监局人员参加全市骨干培训、安全社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基层应急救援建设等专题培训。并聘请专家对镇街136名安监干部分两期集中三天进行培训。完善镇街“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村居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对全县评估定级的企业进行回访复查,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升级的督促指导。13家非煤矿山企业复审、11家危化经营企业三级、1家工贸二级标准化、7家工贸三级标准化、4家市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已达标验收。全县开展谈心对话76次,谈心对话企业数413个,谈心对话企业负责人数465名。

五是深化执法纠违。坚持部门联动,延伸专项整治触角,突出开展 “三线”交越搭挂、砂石采输、餐饮行业用气、微企园、琼江水域钓鱼碍航等相关行业领域隐患整治。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6.8万余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69家,各行业领域共处罚款438万元。

六是强化督查问效。县政府成立7个常态督查组,开展安全生产季度督查工作,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部门、镇街和企业,及时进行通报,并跟踪问效。已督促整改隐患和问题136项,约谈镇街、部门的有关负责人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