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春节增年味 渝中区设4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15.02.2015  13:12
【摘要】 (记者 汤艳娟)2月14日, 渝中区公布了春节期间4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居民可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来烘托节日氛围。今年渝中半岛限制燃放点的燃放时间为2月18日至3月5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集中燃放点的燃放时间为2月18日晚上9时至2月19日凌晨1时、3月5日上午7时至3月6日凌晨1时。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汤艳娟)2月14日, 渝中区公布了春节期间4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居民可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来烘托节日氛围。记者注意到,去年被纳入集中燃放点的上清寺街道学田湾正街农贸市场外三岔路口,今年被纳入了禁放区。

  渝中区设置的4个集中燃放点包括:两路口街道大田湾健身广场;菜园坝街道香江美地右侧空坝;南纪门街道辖区渝中区检察院、法院拆迁区域内空地;朝天门街道辖区长滨路51号至141号沿线。

  同时,渝中半岛西起佛图关、鹅岭,东至朝天门,北到嘉陵江,南界长江,除了长滨路、嘉滨路沿线(不包括加油、加气站及周边100米内,码头、船舶、市场、仓库、重要设施20米内,文物保护单位50米内)和设有“燃放标识”的集中燃放点的区域允许有限燃放外,其它区域、场所一律禁止燃放;大坪、石油路和化龙桥地区列为了限制燃放区,除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等规定禁放区,其它场所可有限燃放。

  此外,今年渝中半岛限制燃放点的燃放时间为2月18日至3月5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集中燃放点的燃放时间为2月18日晚上9时至2月19日凌晨1时、3月5日上午7时至3月6日凌晨1时。其它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