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级诊疗制度来了 首批选择50个病种试点基层首诊

08.12.2015  10:16

   

    12月7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意见》要求,我市首批选择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引导市民首诊在基层,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什么是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即这些病第一次诊疗是在基层,即“基层首诊”,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再到医院就医的诊疗秩序。

  “这只是首批试点病种,根据情况可能会适时扩大病种范围。”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将实现有序的双向转诊,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向大医院转病人,大医院也可以向基层医疗机构转病人。当然,急危重症患者、儿童疾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

  到2017年,区县(自治县)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二、三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次达到其住院人次的10%以上。

  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初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有哪些好处

  分级诊疗制度还将推行按病种付费,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上级医疗机构要在挂号、检查、住院等方面为转诊患者提供便捷优质服务,逐年增加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预约号源,到2017年不低于20%,转诊和预约挂号的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

  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

  对适合向下转诊的患者要及时转至下级医疗机构,并做好后续治疗交接工作。

  首批选择哪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首诊试点

  根据《意见》,目前我市首批选择以下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

  慢性扁桃体炎(非手术)、急性肠炎、小儿支气管炎、阑尾炎(非手术)、慢性胃炎、前列腺增生症(非手术)、腰肌劳损、疱疹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小儿支气管肺炎、急性扁桃体炎、慢性胆囊炎、附件炎、骨性关节炎(非手术)、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非手术)、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慢性阻塞性肺病(迁延期)、盆腔炎、高血压病、锁骨骨折(非手术)、颈椎病、肩周炎、慢性支气管炎、宫颈炎、淋巴结炎、脑梗塞恢复期、胆结石(非手术)、前列腺炎、脑神经衰弱、正常分娩、结膜炎、软组织损伤合并轻度感染、急性胃炎、慢性肠炎、牙周脓肿、下尿路感染、营养不良性贫血(轻度)、细菌性痢疾、功能性子宫出血(非手术)、上下肢骨折(非手术)、输尿管结石(非手术)、急性乳腺炎、痔疮(非手术)、急性支气管炎、梅尼埃病、带状疱疹、更年期综合症、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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