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第四批45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16.03.2015  18:04

  

 

    渝扶组办发〔2015〕9号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市第四批45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经市政府同意,我办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市级扶贫集团部分成员单位,组成17个检查组,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30日,对2012年启动的第四批45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按照“七有四通三解决”的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调查、座谈问卷等形式,对450个村整村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总体来看,相关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划引领,宣传发动充分,资金整合较好,项目实施规范,建设进度、投入水平和扶贫成效实现预期目标,450个村均达到了“七有四通三解决”的验收标准,基本完成了整村扶贫任务,得到了有关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同时,也存在资源整合力度仍然不足、整村扶贫推进不够平衡、项目资金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为深入推进整村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坚定不移推进整村扶贫。实践证明,坚持以贫困村为平台,以整村扶贫为抓手,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为主体,集中力量改变贫困村生产生活落后面貌,是整合资源、精确扶贫的重要途径。相关区县党委、政府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在资金计划、项目安排上向贫困村倾斜,全力推进整村扶贫工作。

  二、认真巩固整村扶贫成果。按照我市整村扶贫有关政策要求,此次验收合格的每个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用于该村后续项目建设和成果巩固工作,已在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4]178号)安排。相关区县要抓好跨年度、长周期产业项目的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群众长期受益。对已经建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要重视后期管护,确保发挥效益,不能重建轻管、只建不管。

  三、启动实施新一轮整村扶贫。在抓好2013年、2014年启动实施的贫困村整村扶贫项目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新一轮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成果,抓紧启动实施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扶贫工作。2015年启动的300个村资金计划已下达到区县。相关区县要认真做好“十三五”贫困村整村扶贫规划,结合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扶贫验收新要求和当地群众所需所盼所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要坚持把整村扶贫与小片区开发、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精准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整村扶贫资金管理。要强化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防止和杜绝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经得起审计。要加强整村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资金项目公开公平、阳光运行,提高整村扶贫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特此通报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5年3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