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司法局“四学四有”纪律作风建设主题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

27.07.2017  14:23
渝中区司法局切实按照市司法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的安排,大力推进“四学四有”纪律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局干部开展10余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了中纪委、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显著增强。组织党员和干部对学习成果进行知识测验。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同志之间开展谈话提醒30余人次,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高。
    二是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升。定期在QQ群、微信群有针对性地更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中纪委和市纪委有关案例通报。坚持每周五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4月初,组织干部职工对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全文分章节进行了集中学习,发放《民法总则》单行本50余册,引导广大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增强业务能力,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纪律作风得到明显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正风肃纪教育。处级以上干部如实向区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科以上干部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进行了集中管理,并在全系统开展了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红包礼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出台《纪律作风督查方案》,对各项专项经费开展自查整改,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节前纪律作风监督检查3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四是业务工作得到有效推动。制定《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和《层级管理制度》,对执法权限进行明确。1-6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80余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远低于法定时限。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4.16万元。各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724件,调解成功率97%。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开展法治公益广告展播、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效果明显。狠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权力,相继完善了业务经费管理使用等系列制度,对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经费进行全面规范,有力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