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四措并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20.12.2017  21:02

  一是加强源头保护。区政府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大溪沟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市级生态红线管控范围,涉及保护区面积0.26km2,加强环评审批源头控制,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与供水无关的项目。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府印发《渝中区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街道职能职责职责,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三是强化风险防范。强化部门联动和监督执法,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演练;将“重庆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川挖四号”、“绞滩17号”趸船等船舶迁出保护区,率先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船舶污染整治工作。

  四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安装石材和防撞钢丝绳防护栏,完成了大溪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安装了大溪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取水口视屏监控;设置航道、道路、隔离栏警示牌11块,更新水源标志牌2块,全面完成了大溪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