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03.02.2015  11:36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代管)单位,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各中医药学术团体:

现将《2015年中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中医管理局

                                                                      2015年1月29日

2015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

 

2015年是  “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中医药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中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求,推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行业服务能力,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繁荣健康发展。

一、做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统筹

(一)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奋力推进“十二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并开展终期评估。加强重要项目和重大政策的协调论证,做好“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和专项调研,为制定“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二)开展政策调研,推动中医药政策的完善和实施。组织开展我市出台的中医药医保、物价、财政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摸清政策实施现状,分析政策对事业发展的影响,督促已有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出需进一步完善的中医药政策措施建议,推动事业发展。

(三)健全中医药工作机制,协调各方推动中医药发展。建立中医药工作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重大事项跨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社团组织和老中医药专家顾问团作用,调动各方发展中医药的积极性。

(四)开展财政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开展2012-2014年中央和市级资金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为制定相关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依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二、积极参与医改各项工作

(一)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县建设。加强对垫江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实施《垫江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县发展规划》,加强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

(二)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以建立有利于中医发展的补偿机制为重点,完善和落实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应用的政策措施。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深化城市公立中医医院改革。

(三)支持社会办中医。明确社会办中医的优先领域,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试点。推进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

(四)积极发展中医健康产业。探索中医参与养老、保健、养生等健康产业新模式。

三、持续开展中医药内涵和特色优势建设

(一)完善中医医院监管和评价体系。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综合管理评价办法,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开展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活动,开展中医机构病历、处方书写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平安医院”创建和“三好一满意”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等中医专科医院的准入和监管。

(二)加强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建设。开展渝北、秀山等8所二级中医医院的评审,进一步推进中医临床路径实施,组织申报“十三五”中医重点专科,力争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至少建设1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完成28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情况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完成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国家评估验收准备工作,组织18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评估验收。做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考核监测工作。

(三)推动综合医院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专项推进行动,推进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2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促进中成药合理应用。

四、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全面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快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集中诊疗区建设,打造和建成800个中医馆,新增100个中医馆。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4个片区现场会,全面推进提升工程目标和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和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落实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推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强万州等9个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强化中医预防保健功能,提升试点地区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开展学习“国医大师”郑新系列活动。举办全市中医药知识竞赛,倡导中医药人员坚定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救死扶伤的理想信念。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设置中医科的综合医院,要认真组织向名医学习,开展研读中医经典、组织典型临床病案讨论等活动。

(二)推进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认真贯彻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精神,加强规培的组织领导工作,开展规培工作督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00人。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逐步提升规培质量和水平,配齐实训设施设备、提高师资带教水平,强化参训学员学习管理。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工作。对在建的20个国家级传承工作室进行督查,总结2011年度5个传承工作室建设情况,做好评审验收准备。启动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做好全国第五批、重庆市第二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出师结业考核工作,推进区县级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启动市级中药特色技艺传承人才培养项目,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传承水平。

(四)继续实施中医药专项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全市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现状和培训需求,开展以区县卫生计生委分管中医工作领导、各级中医医院负责人为主体的中医药管理培训,继续开展西学中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知识培训等培训项目,使中医药专项人才培训工作逐步常态化、制度化。

六、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认真总结中医皮肤学等3个国家“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确保通过国家局评审验收,推进4个国家“十二五”新增重点学科建设。启动5个市级“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拟定学科建设目标,做好学科建设规划。

(二)继续实施市级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研究专项。启动第二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研究专项工作,遴选3-5个中医药治疗具有优势的病种,开展系统研究,力争明确中医药在该病种预防、治疗、费用等方面的优势。

(三)继续实施局级中医药科研专项。编制201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招标指南,做好立项评审工作,规范项目研究行为,进一步提高研究质量和效率,探索新形势下局级科研项目的资助方式和管理模式。组织评审2014年度局级中医药科技成果奖励,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从业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市级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建成3-5个市级基地,并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基地,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地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内在文化素养,打造外在文化特征,并外化体现在语言仪表、诊疗行为、教学传承和同道相处等方面。组织开展中医医院优秀院歌、院徽、院训评选。

(三)组织开展系列文化宣传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课堂,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先行先试。组织实施中医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和特色中医巴渝行等活动,开展专家义诊咨询和健康知识巡讲。组织创作一批中医药图书、影像制品等优秀科普作品。与市内主流媒体合作,在全市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竞赛。

(四)加强中医药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中国中医药报》重庆记者站。充分利用市内各大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展示中医药事业发展成果,展现我市中医药队伍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八、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几项工作。

(一)做好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推进2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探索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机制,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督导。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应对突发、新发传染病能力。

(二)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开展中医药骨伤特色救治能力建设试点。继续做好国家中医药标准化应用评价和2个病种中医诊疗指南修订工作

(三)推进中医行业依法管理。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强化中医准入和广告监管,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做好中医类执业医师准入及定期考核工作。开展民营中医医院和社会办中医门诊部、诊所专项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指导中医药社会团体进一步完善章程,做到依法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