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一行督导调研重庆市中医药工作

27.05.2017  19:14

 


5月24日~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一行5人来渝督导调研中医药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谭家玲亲切会见督导调研组一行,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市中医管理局局长黄明会,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市中医管理局副局长方明金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潼南区、渝北区,走访调研基层中医药工作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提供开展情况,实地查看市中药研究院和市中医院传承创新工程,并召开中医药工作座谈会,与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部门、部分区县卫生计生委、中医医疗、科研机构、中医药企业等代表进行座谈。

调研组对十八大以来重庆市中医药发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对中医药战略部署行动迅速,步伐坚定,先后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国家中医药健康服务规划的实施意见,并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政策环境、提升内涵质量等方面积累了经验,部分工作值得全面推广,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市中医管理局局长黄明会代表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中医管理局感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长期以来对重庆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会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从组织、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

闫树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位置,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全国中医药系统一定要把握机会,乘势而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的召开。他强调: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新思想、新论述和新要求,将其纳入“两学一做”重要内容;二是全力做好《中医药法》的实施工作,要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准确解读《中医药法》精神实质,要结合实际修订地方中医药法规,将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化;三是全面深化医改,中医药要积极主动参与、融入医改大局。在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中,要制定政策引导鼓励医务人员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人员积极性;四是加大对事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难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司长苏钢强、法监司副司长杨荣臣、医政司副司长陆建伟、规划财务司综合处孙晓明随行督导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