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反映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增多应重视

19.03.2015  12:23
  2011年至2014年,市三中法院及辖区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依次为39件、43件、57件、92、101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占新收民事案件的近10%,增长势头迅猛。通过调研分析,主要类型有:

  一是因农村土地增值引发的纠纷案件。由于近几年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进程中征地拆迁补偿,使农村土地明显增值,而许多前期土地流转对价较低,导致利益失衡。加之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返乡收回耕地,但土地受让方则因在土地上投入较多或增值的土地利益驱使不愿退还争议土地,造成土地受让方与出让方产生矛盾,引发大量纠纷。近5年,该院受理涉及土地增值而引发纠纷的案件231件,占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的69.58%。

  二是流转行为不规范引发的纠纷案件。大部分农民因不知晓《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不明白转包、转让、互换等不同流转方式的法律要件及后果,在流转土地时有的没有书面约定,有的约定流转的方式不明确,有的没有经集体组织备案或同意,甚至没有第三人见证,以致在发生纠纷时因缺乏证据、约定不明或流转程序不当等导致争议空间较大而选择诉讼方式维权。如垫江县张某某与罗某承包地经营权互换,双方仅口头约定,也没有见证人,各执一词,纠纷不易调和引发诉讼。

  三是发包行为不规范引发的纠纷案件。部分村镇集体在推进招商引资、城市化建设及土地整理等工作中,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由集体大面积发包流转时,未经法定程序强行包办,导致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产生矛盾。有的村镇集体在发包土地时不与农户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明,导致承保经营权属不明晰,极易引发纠纷。

  四是土地流转管理无序引发的纠纷案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许多转让、转包是在农户间私下进行,基层政府、村社缺乏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指导和管理,任由农民不规范地流转土地,一旦一方当事人反悔,极易发生纠纷。在该院近五年受理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中,基层政府、村社参与的案件为33件,仅占9.93%。

  对此,该院建议:第一,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法律知识宣传,规范村民土地流转行为。建议基层政府法制科和村干部积极向村民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使村民了解相关土地流转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土地流转行为。第二,强化村社和基层政府服务、管理职能。基层政府强化指导,村社具体落实,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关土地流转备案或同意,规范流转程序,固定证据,减少该类纠纷的发生。第三,落实土地流转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诉讼三种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加强村社、基层政府调解,避免矛盾升级,及时化解纠纷。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