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中法院拓展司法为民举措提升群众满意度

30.01.2015  18:32
  重庆四中法院积极探索拓展司法为民便民新举措,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提升群众满意度。

  搭建民意沟通平台畅通民意沟通。认真落实院庭长接访制度,及时回应百姓关切,拉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采取公开接访、预约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2014年接待群众513人次,化解涉诉涉执信访案件413件次。积极发挥院长邮箱“民意直通车”功能,收到群众有效邮件15件,反映的问题均由院长亲自回复和督促解决。认真落实判后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回访当事人1800余人,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89条。定期联络沟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条,均已处理完毕。

  深化司法为民举措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全面公开优质服务”的文化理念,不断整合诉讼服务资源,统筹兼顾,软硬兼施,发挥“服务当事人、服务社会公众、服务法官”的诉讼服务职能作用,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年共处理来信415件次;承办法官判后答疑238件次;为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度830余人次;咨询服务190人次;转交各种诉讼材料151份;为当事人约见法官350人次;查阅档案并复印161人次共3823页;心理辅导13人次。依托重庆公众服务网和辖区两级法院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推行二维码诉讼服务,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引导群众正确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

  改进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加大调解力度,采取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及诉后回访等环节的无缝对接,坚持全程调解。立案和庭审前,把握机会开展调解;庭审中,针对矛盾焦点问题耐心倾听当事人心声,了解双方的期望值,找准利益平衡点,努力达成调解;宣判前,针对案情再次进行调解,促进纠纷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注重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融合,加强与非诉讼调解组织的联系和互动,丰富“大调解”格局内涵。完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辖区两级法院以19个人民法庭为中心,30个巡回审判站为主干、133个诉讼联系点为支撑,1245名诉讼联络员为纽带,聘请人民调解员担任便民联系点负责人或便民联络员,将便民诉讼网络平台与人民调解网络有机整合。

  优化执行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建立专项活动台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努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2014年办理涉执信访案件39件,办结31件,结案率为79.49%。办理上级法院院长邮箱交、督办涉执信访案件25件,已办结18件,占72%。出台《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加强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把管理的重点集中在依法妥善处理和执结每一件案件,确保当事人债权得以实现。综合运用财产申报、执行曝光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等威慑机制,依法制裁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挤压老赖生存空间,逼迫老赖主动履行债务,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5人/次。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