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召开续会部署“中秋节”和“国庆节”消防安保工作

19.09.2016  19:32
   本网讯 9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第四次视频调度会后,总队立即召开续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朱新华政委部署了 “中秋节”和“国庆节”消防安保工作。
  朱新华政委指出,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加之秋高气爽,火灾防控难度加大。全市消防部队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狠抓火灾防控、执勤战备、部队管理和廉政建设不放松,全力确保节日期间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两个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消防安全环境。
  就两节期间的执勤备战和部队管理工作,朱新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务必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提请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商场市场、旅游景区等节日期间人流集中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隐患。充分掌握本辖区大型活动举办情况,严格活动检查和现场监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督促指导辖区重点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技能训练。二是务必抓好部队执勤备战。要统筹安排执勤力量,节日期间各单位必须实行双领导在岗带班,支队、大队必须保证1名主官在位,保持三分之二警力投入执勤执法工作,节后合理安排调休。要将火灾高危场所以及大型活动举办地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熟悉调研和实地演练。要做好装备维护保养,确保各类装备器材和灭火剂完好有效、临战好用。要提高响应级别和指挥层级,一次性调集足够力量和有效装备投入战斗,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快控快处,在灭火救援中严防安全事故。三是务必抓好内部安全管理。要把节日期间的人、车、酒等重点问题管控到位,把远、散、小等重点单位监督到位,将安全工作延伸到末端。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控,严防网络泄密和涉消负面的新闻出现。要落实好从优待警,科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文娱活动,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四是务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精神、公安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十条禁令等规定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部队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