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联合追逃追赃“动真格” 美专家望签署引渡条约

26.03.2015  11:08
   中新社华盛顿3月25日电 题:中美联合追逃追赃“动真格”美专家望签署引渡条约

  作者 张蔚然 范晶云

  中国最高检反贪总局近日透露,目前中方已向美国提供一份追逃“优先名单”,请求美方协助追捕,据信名单上的人都藏匿在美国。美国国务院25日表示鼓励中方提供强有力证据和情报,确保美执法机构调查和起诉涉嫌腐败的案件。美专家认为,种种迹象显示中美联合追逃追赃行动已进入“快车道”,未来签署引渡条约是有必要的,眼下的合作将为签署条约积累显著经验。

  从加州检察官17日起诉中储粮“硕鼠”乔建军及其妻子赵士兰,再到中国反贪总局证实向美方提供“追逃名单”,中美最近的反腐行动备受关注。此间专家认为,两国追逃追赃已经从美国“不太情愿”、“半推半就”的局面发展到驶入“快车道”。

  正在访美的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袁鹏告诉记者,美国看到了中国反腐的决心,也看到反腐最终结果有利于清理中国政治和商业环境,对中美关系的长远发展有利,所以选择转变态度做中国反腐的“积极合作者”,反腐会成为中美关系新增长点。

  长期研究中国腐败问题的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政治学教授魏德安(Andrew Wedeman)向中新社记者表示,由于没签引渡条约,中美追逃追赃合作“很复杂、有难度”,美国以国内法优先的原则处理中国潜逃疑犯案件,目前合作的主渠道仍是专注调查贪官的签证欺诈和洗钱问题,通过起诉来遣返在逃人员或就地审判。

  报道显示,加州检察官日前起诉乔建军和赵士兰的名义正是签证欺诈和洗钱。时光倒流回2004年,原中行开平支行贪官余振东也是被美国政府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罪名起诉。

  魏德安认为,签证欺诈和洗钱指控固然是有效手段,中国还应善用美国法律体系,拓展追赃渠道。美国正加大对外国贪官查处力度,目前正在实施的贪腐政府高层资产追回行动(Kleptocracy Asset Recovery Initiative)旨在追缴外国高级贪官在美资产,该行动适用于中国贪官,但迄今为止似乎中美还未通过这一行动追缴贪官资产。

  在贪腐政府高层资产追回行动框架下,美司法部有权没收外国官员贪污的资产并将财富归还受害国,如曾没收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的儿子利用贿金在美购置的房产,更曾没收尼日利亚前总统在美隐匿的“腐败款”。

  一个最新案例是,司法部本月4日宣布追缴了韩国前总统全斗焕藏匿在美国的约120万美元“腐败款”,不久将返还韩国政府。魏德安认为,由此来看中美追赃合作仍有很大潜力。

  美国劳工部原财务总长莫天成建议,除了中国主动追逃追赃,也可借助美国草根力量。包括华人华侨在内的美民间人士可成立非盈利组织,以独立第三方身份专门调查中国贪官在美涉及的洗钱等问题,只要运作透明就符合法律规定。

  着眼当下,中美须加大追赃信息共享。魏德安说,由于很多涉贪情报比较敏感,有美方官员告诉他中方有时不情愿向美方展示过于详细的证据,如果两国能在调查资金来源方面加强合作,美国可以更快地起诉中国贪官。

  由于目前两国反腐合作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美国威尔逊学者中心中美关系研究所主任戴博(Robert Daly)担忧这将是一种“有限合作”,无法捅破两国未签署引渡条约这层“天花板”;但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副会长包道格预计,合作加深会为两国达成引渡条约积累显著经验。

  中美未来有没有可能签署一份引渡条约?对此,美国国务院给出的前提是,从美国引渡到别国的人须受到公正审判,不受到酷刑或其他方式虐待,另外除非别国承诺引渡本国国民,否则美方不考虑就引渡条约进行谈判。

  对于美方的顾虑,袁鹏表示有时美国出于政治原因把贪官当成政治犯,双方有不同的标准,这属于政治、司法和认知差别。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的判例表明,只要诚心合作,中间还是有很多妥协空间,出于人权原因不遣返贪官的担忧应当会越来越低。

  美国国会研究处国际交易和金融分析师莫晟伟(Wayne Morrison)赞成两国签署引渡条约。他告诉中新社记者,基于美国痛恨和严打腐败的立场,未来中美签署引渡协议是有必要的,这是一项长期任务。自2004年起,美国已与许多国家签订引渡条约并追回逾1.6亿美元赃款,这可为中美之间的谈判提供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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