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16.08.2017  20:44

 

一是组织机构保障。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立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配备编制 15 个,以乡镇(街道)和直属学校为单位,设立 38 个督学责任片区,形成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抓、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统筹抓、督学责任片区具体抓的三级教育督导工作格局。    

二是督学队伍保障。 新增专职督学 1 名、兼职督学 2 名、责任督学 8 名,目前全县有专职督学 4 名、兼职督学 11 名、责任督学 38 名,全面履行督学职能。强化重点工作督导队伍建设,结合当前党的建设、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从基层遴选 10 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组建 5 个专项督导组,充实督导力量。    

三是体制机制保障。 建立“过程督导 + 专项督导”机制,根据督导方案,定期开展过程督导;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 “ 全面改薄 ” 落实情况等专项督导 7 次。用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评估细则》,实现督学公示牌悬挂公民办学校全覆盖。健全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将督导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调整、任用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