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22.01.2016  11:10

2016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近日,丰都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一是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人口密集场所、风景名胜区等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外,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是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