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三举措助推“善和调解”品牌建设

21.09.2016  22:11

    一是树立“善和”理念。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出现的复杂性、多样性、群体性等特点,以“平安丰都”建设为主线,创新调解文化理念,充分利用独有的“鬼城”民俗文化“惩恶扬善”的精髓,着力挖掘中华文化中“善和文化”的底蕴和内涵,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善和文化”的浓厚氛围,弘扬“唯善呈和、倡善养和、行善促和”的文化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运用正确的方式,通过正确的渠道,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确保矛盾不扩大、不激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从而实现家家和睦、社会和谐。

    二是打造“劝善促和”调解室。充分利用丰都民俗文化精髓,在三合街道、名山街道、江池镇、南天湖镇等11个镇街打造了打造一批有丰都特色的“劝善促和”调解室和“老杜劝善促和调解室”、“承权劝善促和调解室”个人调解室,配备调解桌椅,制作了“善和文化”墙、调解示意图、调解漫画,扩大了人民调解在群众中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运用“善和调解”方法。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涉及到的内容,有意识地组织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学习中华文化中“善文化”理论、格言或历史故事、寓言故事,让当事人对照“善文化”进行反思;再读一读相关的“善文化”典故,讲一讲“善文化”的道理,让双方理性地对待矛盾和问题。对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形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结合实际,适当宣讲一些相关的“善文化”理论和实例,引导双方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上善”,做到对人和善,与人和睦相处,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