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湛普司法所“四措施”促进矛盾化解

12.05.2015  18:04

          一是矛盾纠纷“早预防”。丰都县司法局湛普司法所会同湛普镇法治宣传队伍、法律服务小分队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以及赶场天等在镇农贸市场、村(社区)聚居地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群众发放《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单8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人数200余人次,有效增强广大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二是矛盾排查“早发现”。排查工作做到抓重点顾全局,充分发挥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网络作用,全面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摸底,在春耕季节开展集中排查活动。主要针对全镇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重点排查,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稳控等,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在第一时间消除矛盾纠纷。

  三是纠纷处置“早介入”。辖区内有调委会9个,人民调解员50余人。丰都县司法局湛普司法所将调解服务延伸到辖区各个角落,通过排查、搜集问题线索,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并主动介入,开展纠纷调解,将矛盾纠纷发生率降到最低水平。

        四是矛盾纠纷“早调处”。在处理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充分利用镇联合调处室整合全镇调解力量,协调部门共同应对处理各种争议和复杂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实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

  今年1-4月,全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次,预防纠纷15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2件,成功132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