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局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14.02.2016  14:19

一是严格准入,确保“疾病预防”。加强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前置审批文件的审核,确保证照许可事项一致。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经营者,严格实行抄告制度,确保相关企业及经营者依法进入,安全生产及销售。

二是重点排查,确保“有病治疗”。与县安监、县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巡查制度,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全面排查清理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窝点。

三是加大宣传,确保“身体调养”。通过丰都日报、丰都电视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着重宣传《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筑牢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同时,通过向消费者公布维权电话等方式,畅通维权渠道,引导其树立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丰都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