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三项举措服务农村法治建设

27.01.2016  11:05
  丰都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民调、巡回审理、优化诉讼三方面工作,积极投身全县农村法治建设,以优质司法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指导人民调解。以法庭为中心,依托人民调解员和镇村干部,着力构建镇村调解网络,加强诉前介入和指导。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指导调解技巧,引导制作规范法律文书。将农村常见的涉及婚姻、家庭、土地、赔偿等纠纷,收集整理案例,摘录法律规定,形成书面材料供调委会参考。加强个案指导,提升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

  开展巡回审判。坚持“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法院办案”的“两便”原则,依托“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以“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大力开展法律“五进”、“巡回审判”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活动,选择赡养、邻里、民间借贷等与群众自身息息相关的案件,将法庭搬到村、村民组和群众家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通过巡回庭审普法、庭后法制讲授、以案说法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巡回审判的辐射效应,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力保障农村生产顺利开展。

  优化诉讼服务。该院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克服农村当事人交通不便的困难,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民措施,切实解决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对涉农类型纠纷,加强与当地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协商,形成维权合力。全面推行诉讼风险提示、诉讼引导等便民措施,普及案件基本信息查询服务,快捷实现网上预立案、网上公告、文书及基本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零距离”服务诉讼群众。 来源:丰都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