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三项措施清除审限工作“路障”

30.11.2015  12:30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有效杜绝案件超审限,丰都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强化预警通报制度、严把案件审限,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一、强化动态调研,做到精确定位。为找出并突破审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审管办在每月编发审判质效动态分析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跟进审限管理数据统计,全面排摸督办、催办案件的总体情况、基本构成、结案进度以及在各庭室的分布,逐项分析与比较,总结成效,反思不足,找出制约案件审理周期的瓶颈,并提出改进建议,为院、庭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二、实行分级预警,着力精细防控。审管办对超审限和临近审限5天、10天、15天以内的案件分别给予预警提示,每周对案件审限情况进行通报。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持续时间超法定审限、超期归档案件台账,每月定期通报到部门和个人。审管办对审理期限超6个月以上案件实施按月通报,并提交审委会讨论法定事由是否成立,对法定事由录入不成立的,限定结案时间。以期促进承办人在法定期限内提高办案效率,防止案件积压和长期未结案件的增加。

  三、构建长效机制,实现精致管理。审管办在继续健全和优化指标发现、审限提示、信息通报、整改跟踪等机制的同时,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审判工作协调机制,搭建各业务庭协调沟通平台,形成审限管理齐抓共管的格局,另一方面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在审判管理系统中增设审判效率预警模块,以增强审限管理的动态性和互动性,努力构建“以审限内结案为常态”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法官的审限理念培养,形成每天查看案件审限进度的工作习惯,熟练运用网上办案系统做到案件随报随结随归档。 来源:丰都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