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四项措施加强信息工作

10.03.2015  12:07
  为有效发挥信息在服务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丰都法院针对目前信息工作落后的局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强化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实行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的信息管理方式,制定出台《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信息资源的快速共享和充分利用。在工作经费和物质装备上向研究室倾斜,允许研究室主任参加重大活动部署和重要工作会议,为研究室了解政策精神、掌握动态、开展信息工作提供便利。

  二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研究室人员固定联系机关各部门和法庭,并主动与联系部门进行沟通,深入审判一线和综合后勤部门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在与部门和法庭互动的基础上,共同做好信息工作。每个庭室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专门负责该部门的信息工作,明确将信息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规定各业务庭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4条,其他庭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将信息工作任务落实到庭,分解到人,提高干警对信息工作的参与度,强化庭室信息的采集、撰写和报送工作,构建起以研究室为管理部门,兼职信息员为纽带的分层负责的信息工作队伍。

  三是制定信息工作考核标准。对干警的信息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制定信息工作考核标准,每月检查通报,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的绩效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对信息工作完成好的庭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是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加强与上级法院研究室和新闻媒体的联络,及时掌握信息工作动态和采编重点,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宣传法院各项工作,各庭室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挖掘法院工作中的信息,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来源:丰都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