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践行为民宗旨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22.01.2015  13:52
  綦江法院认真落实市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发挥人民法庭处在联系服务群众最前沿的优势,深化人民法庭便民、利民、护民工作,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一是完善便民工作机制,切实降低诉讼成本。该院结合实际,推出便民资料、便民联系、便民立案、便民审理、便民诉讼、便民接待、便民网络、便民执行八项便民举措。在立案和审判工作中,对行动不便的群众,通过电话预约、法庭、上门、立案的方式,方便群众立案。对赡养、抚养、扶养等类型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诉讼便利措施。对农村诉讼当事人,错开农忙季节,安排午间、夜间审理案件。针对辖区内影响较大或带有普遍性的案件,采取巡回审判,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发挥好法制教育功能。积极适用小额诉讼、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督促程序等略式诉讼制度。依法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尽量缩短办案周期。2014年以来,该院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83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9.48%,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二是健全便民诉讼设施,强化为民基础保障。升级改造人民法庭数字化法庭,提高数字化法庭在图文传送、证据展示等方面的效果。在法庭大厅设置LED电子屏幕,公布法庭受案范围、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审理期限等各种规范性内容和开庭公告,方便当事人诉讼。设置诉讼服务电脑触摸屏和《诉讼指南》书架,方便群众了解诉讼程序、办案流程、案件环节等内容。确定专职信息技术人员,加强对人民法庭信息设备的及时维护,确保信息网络运行畅通、方便诉讼。设置休息区,配置座椅、饮水机、书报等设施和物品,为群众提供周到诉讼服务。发放便民联系卡,告知干警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三是指导支持人民调解,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为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该院各人民法庭与辖区各街镇签订了《人民调解指导协议》,建立了与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定期联系制度。与区司法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问题专题研讨会,协调解决该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实务问题。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法庭深入辖区街镇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有针对性地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联合区司法局制定《关于强化诉调衔接机制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诉调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14年,该院人民法庭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00余件,有力地支持了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