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9月16日举行

27.08.2015  15:37

  8月26日,市物价局公布消息,我市将于9月16日举行建立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物价局同时公布了两个听证方案。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共设40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用户16名、主城区特种用水用户4名、供水企业经营者2名、市人大代表4名、市政协委员4名、民主党派代表2名,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4名、专家学者4名。

  此前,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的居民用户参加人,已在重庆市公证处现场公证下随机选取产生,听证参加人涵盖了本次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各个方面,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且用户代表超过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2/5,符合听证办法规定。

  同时,按报名顺序产生的10家新闻媒体,以及17名旁听人员也将参加听证会。会议同时还将邀请有关单位列席。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建立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水价改革政策的需要。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明确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据介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人口增加,工程性缺水形势日益严峻。此外,水资源浪费严重,民众节水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对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重庆市主城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即日起在重庆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物价局从8月26日至9月16日在上述网站设置征求意见专栏,市民可登录网站就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两个方案中居民综合水价中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主城区现行居民综合水价:3.5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供水价格2.5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1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

  主城区合表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拟在现行水价基础上上调0.10元/立方米,即由3.50元/立方米调整至3.60元/立方米。

  人口较多的居民家庭,具备分户条件的,应给予分户装表;不具备分户条件的,人口数超过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月各阶梯水量增加5立方米。

  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方案

  方案一 在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中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设置为:第一阶梯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用户覆盖率97.1%,第二阶梯水量为22-30立方米(含),第一、第二阶梯水量用户覆盖率98.8%,第三阶梯水量为30立方米以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阶梯价格比例按照1:1.3:2确定,第一阶梯水价不作调整,第二、三阶梯分别加价0.72元/立方米、2.40元/立方米。

  方案二 在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中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设置为:第一阶梯水量为25立方米及以下水量,覆盖率98.0%,第二阶梯水量为25-33立方米(含),第一、第二阶梯覆盖率99.0%,第三阶梯水量为33立方米以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阶梯价格比例按照1:1.4:2.5确定,第一阶梯水价不作调整,第二、三阶梯分别加价0.96元/立方米、3.6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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