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 市民可积极举报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5.06.2018  14:13

为有效预防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端午节期间,市民可积极举报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饮(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对农村地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可以起到震慑和遏制作用,同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达到了预期的事故预防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成效。

武隆:群众举报面包车超员 民警将其查获

近日,武隆交巡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面包车疑似超员,接到举报后交巡警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组织拦截,最终将该车拦获。

经查,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杨某作出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车上的乘坐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乘坐超员超载车辆的危害性;随后对超载人员进行了安全转运。

同时,按照《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举报人到火炉公巡大队领取了举报奖金50元。

十类交通违法举报被采用均设奖励

在10类农村交通违法举报中,举报人举报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以及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可获得50元奖励;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可获得200元奖励;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获得500元奖励;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警方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特别提醒,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对多个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举报人举报同一驾驶人存在多项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被查实并作出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中单项违法行为对应的最高奖金额进行奖励,奖金不累计。举报人应在公安机关通知领取奖金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奖金或由于举报人的原因公安机关无法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