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司法局四项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31.07.2018  17:21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题工作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传达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南岸区司法局关于配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南岸区司法局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和《南岸区司法局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全力实现各项任务目标的达成。
    二是发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日常普法宣传、开展市民法治学校授课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区委区政府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心、态度及重要意义。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由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典型案例为群众“以案释法”,详解中央重拳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25种行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由村(社区)书记、综治专干、协管员通过“走村(社区)入户”为村(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的同时,向村(居)民宣传我区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进展情况,以及举报对象、举报方式和保护措施。
    三是发挥援助中心、矫正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部门的宣传平台作用。要求各窗口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宣传,在办公场所醒目处张贴《扫黑除恶 共同参与》宣传海报,确保活动的重点打击对象、范围和举报方式人人知晓,同时向办事群众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四是发挥新闻媒体公益宣传作用,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利用《南岸报》开设的“南岸普法工作进行时”普法专栏,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等政法机关作专题报道,重点宣传全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严防冤假错案、加大执行力度等举措及依法严惩恶黑势力违法犯罪的果断行动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利用“南岸司法”微信公众号定期宣传报道全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评价,宣传报道全区专项斗争中的突出成就和先进事迹,壮大扫黑除恶声势,营造积极向上、气氛浓郁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