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四举措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

30.07.2015  16:41

 

一是加强宣传。 利用专题会议、讲座等,组织举办者和管理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借助垫江日报、手机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教育城域网等平台加大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知晓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通过向中小学、幼儿园印发《风险告知书》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提醒家长和学生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二是注重联动。 畅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县教委牵头联合县人力社保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召开工作会1次、联席会3次,总结并部署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

三是强化监管。 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已审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施设备安全、培训费收取、专用存款账户的设立、与学员培训合同的签订等的监管。设立举报箱9个、公开投书电话10部,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处理。

四是落实整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已审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停办通知1份,责令环宇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停止培训业务,对符合设置条件的英才教育培训中心、滋兰文化教育培训中心2所非法机构引导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