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4333”举措强化审判管理

11.08.2015  15:18
  江北法院推行“4333”举措,强化审判管理,力促审执工作平稳运行,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一是抓好“四个节点”,提高审判效率。抓立案节点。优化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置,落实专人负责立案审查,加强诉讼引导,规范立案登记程序标准,提高立案准确性和及时性。抓分案节点。坚持随机分案和类案集中处理原则,对普通案件随机确定承办人,对人身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类型化案件以及复杂疑难的新类型案件、群体性案件,采取新老搭配的分案方式,助推青年法官快速成长。抓送达节点。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基础上,推进“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有效提高送达效率和送达成功率。抓审限节点。发挥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能,严格审限管理,规范审判程序。建立长期超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机制,根据积案清理规定,要求承办人制定结案计划,限期结案。

  二是开展“三项评查”,提高审判质量。出台《关于推进法官庭审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审判业务部门结合“庭审进街镇、法官进社区”活动,开展示范庭观摩庭活动,由院领导组成评查小组对庭审进行评查打分。审管办对全院报结案件进行逐案评查,重点关注审判组织、适用程序、庭审记录、录音录像、结案信息等,保持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一致,避免信息错漏。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统一审核、集中发布、专项评查,针对文书公开常见、多发问题,出台《裁判文书公开若干问题解答》,规范文书公开,提升文书质量。

  三是依托“三个会议”,掌握审判动态。每季度召开全院审判执行部门态势分析会,分析薄弱,查摆问题,寻求对策;每月召开专题条线态势分析会,通报条线质效,归纳条线问题,发布条线报告;每周向院长办公会通报受理、审结案件进度,掌握案件波动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让院领导全面掌握全院动态和条线状况,让部门负责人、合议庭审判长及时分析问题成因,查缺补漏。

  四是搭建“三个平台”,统一裁判尺度。根据本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出台《审判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修改《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成立以部门为单位的审判长联席会议、以条线为单位的专业法官会议,为院庭长开展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搭建平台。审管办从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讨疑难复杂案件、评查发改案件、审查再审案件中,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 来源:江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