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强化质效考评助推执法办案

06.04.2017  19:27
  渝北法院以工作量为基础,制定《审判质效考评实施办法》,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促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增强执法办案的内生动力。2016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达315件,同比增长18.5%。

    一是科学评定饱和工作量。在综合统计各业务部门办案类型及历年办案数量的基础上,评估阅卷、送达、取证、鉴定、公告、开庭、撰写法律文书等办案流程持续时间,测算各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有效区分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难易程度。结合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当前收结案情况,预判审执形势任务,充分把握各业务部门办案差异性,综合考虑各业务部门报送的预期结案数和结案目标,合理划定各业务部门“饱和工作量”。将核定的部门“饱和工作量”最终落脚到当前本部门人均结案任务上,实现“”与“”相匹配,有效避免因人员增减而造成的工作量考核偏差。

    二是细化得分激励多办案。在质效考评中增加并突出工作量考评内容,部门工作量考评得分占比为60%。部门工作量考评得分以100分为基数,当月实际人均结案数超过核定的月人均结案数的,每超过1件,部门工作量考评得分加5分;未完成核定的月人均结案数的,部门工作量考评得分按实际人均结案数占核定的月人均结案数的比例计算。2016年,该院干警在人数基本未增加的情况下,全年审执结案件37743件,同比增长23.5%。

    三是着力优化评估指标数。充分考虑全院及各业务条线实际,分别确定能够反映对应业务部门件特点、激励部门及法官更好规范审执行为、推进执法办的评估指标。增设结率指标,每季度对结率的要求逐渐提高,强力推进执法办;增设立N(3或4个月)个月以上件结率指标,全力减少积,防止长期未结越积越多,两项指标权重占比为50%。突出执法办攻坚重点。2016年,该院结率同比2015年提高3.22个百分点。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