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1234”举措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13.07.2015  13:36
  今年以来,黔江法院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实际,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一是出台“一套保障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指导、检查落实。

  二是实现“两个环节分流”。结合实际,在立案庭新设立案组、速裁组、诉前调解组和诉讼调解组四个工作小组,实现进入法院的案件分流进入诉前调解或立案两大环节。诉前调解组负责对当事人来院申请调解或本院委托调解的纠纷进行调处,立案组针对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登记立案,进入立案环节的案件适宜速裁的即由速裁组速裁,适宜速调的由诉讼调解组先行调解,其余案件由相关业务部门办理。1-6月,该院共开展诉前调解452件次,调解成功447件。

  三是搭建“三个服务平台”。利用村镇社区平台化解基层矛盾,建立司法协调联系制度,以综治办为中心,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为成员,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协调基层纠纷。利用行业平台妥处专项纠纷,积极协调党政机关、行业组织,推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物业纠纷、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等行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利用中心平台提升调解能力。该院对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辖区110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调处纠纷能力。

  四是构建“四级调解网络”。在全区成立法院、法庭、乡镇、村组四级调解指导网络,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制度,吸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妇联、劳动保障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诉讼调解,努力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同时充分发挥3个巡回法庭功能,专门负责类案调解,并以相关法律文书确认成果。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