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组织学习《关于完善法律制度的实施意见》

11.04.2016  15:01
  4月8日,黔江区司法局举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专题学习活动。全区3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及区局机关各科室,公证处、法援中心、医调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学习活动。

  会上,法律援助科科长夏传彬同志围绕《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大问题、十四个方面的内容向参会同志进行了讲解,着重对《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标等作了具体分析,强调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明确新增3种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同时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完善经济困难证明制度,新增7种可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和2种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的情形,帮助参会同志及时掌握关于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的新要求。

  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法律援助工作知识,为贯彻实施《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高黔江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