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3.28亿元

17.01.2018  10:11
    2017年全市33个区县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共补助4034所学校(含村小及教学点)  ,涉及乡村教师97914人,年补助资金3.28亿元。补助标准最高1580元/月,最低200元/月,平均补助标准279元/月。其中,在重庆市连片贫困地区涉及秦巴山区和武陵山区12个贫困区县中,除县(区)城区内学校外,其余1929所学校全部纳入补助范围,2017年共补助44350人,资金总额1.62亿元,平均补助标准304元/月,初步解决了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