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2016乡镇消防委托执法业务培训班开训

09.09.2016  22:03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9月6日下午,重庆市巫溪县2016年乡镇消防委托执法业务培训班开训。本次培训班由县消防大队承办,来自全县32个乡镇(街道)共计65名乡镇兼职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开训典礼。
      开训典礼上,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陈宇对本次业务培训班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参训人员做了纪律要求。随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消防大队大队长周志刚同志在培训班开训典礼上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举办培训班的重要意义。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的开展,不仅是贯彻落实《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城乡消防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更能有效解决镇街消防安全工作“有责无权”的局面,对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要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乡镇兼职消防行政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消防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协同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执法工作,消除辖区火灾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三是要确保圆满完成培训班的各项学习任务。参训人员要通过此次培训班,切实提升消防监督业务能力,确保培训工作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四是要要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乡镇兼职消防行政执法人员要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所赋予的消防执法职责,同时,要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利,守住底线,自觉做到政治上把握住方向,感情上把握住原则,行动上把握住分寸。
      开训典礼结束后,周志刚大队长对《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了细致解读,重点就《办法》的修订目的、消防工作职责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了重点讲解。(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