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03.08.2018  15:53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和抽查事项清单,每年定期将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9类对象纳入重点抽查范围。
        二是积极推行信用监管。按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在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婚姻登记等领域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红黑”名单。
        三是严格执行执法监管。成立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局,推进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机构等执法监管。近年来共对188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实施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20家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取缔和劝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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