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法院运用“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成功办结首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9.12.2017  02:25
  近日,通过北京精友集团的授权,涪陵区法院及相关部门安装启用了余杭模式“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诉访调中心(立案二庭)在该平台使用中,通过对保险行业调委会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日前成功对接调处了首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交通事故处理涉及公安、民政、法院、保险等多个单位,而各单位分割处理,欠缺有效的衔接协同机制,加上部分当事人不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流程标准,导致不少人抱怨交通事故处理难。为了推进全区矛盾纠纷的协同治理,今年11月,涪陵区法院与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涪陵代表处、人保重庆市理赔事业部、涪陵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大队等部门多方联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走访重庆法院辖区内试点法院,充分吸纳试点法院的成功经验和避免试点法院工作中不足,三方一致决定采用“先引凤、后筑巢”的方式,先利用“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启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网上调处工作,再逐步完善对接措施和各部门相关制度。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录入、责任认定,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调解申请,由涪陵区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通过在线流转,直接转入法院司法确认程序进行确认;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在线流转,直接转入诉讼程序,并可以直接在线上开庭。

   “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整合了法院、公安、保险、鉴定等多个单位的数据资源,已开发出赔付计算、行业调解前置、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开庭、司法鉴定、电子送达等系统模块。为充分发挥该平台优质高效的服务功能,区法院与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畅通部门对接机制,定期交流总结,力争2018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平台的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均上新台阶,真正实现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做实便民平台,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解决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