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反映环境资源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12.02.2015  18:37
  2012至2014年,市二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案件456件,一审449件,二审7件,其中,刑事204件,民事47件,非诉行政审查202件,行政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经调研,环境资源案件呈现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一审受案数量逐年上升。表现在,2012年受理89件,2013年受理150件,2014年受理210件,受案数量逐年上升趋势明显。调研发现,与2012年相比,2013年受理案件数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于非诉行政审查案件增加。2013年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91件,比2012年增长175%,占全部环境案件的60%。与2013年相比,2014年受案数量增长,主要是在保持非诉行政案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刑事、民事案件都有较大增长,分别由54件、4件增长至95件、35件。

  二是服判息诉率较高。一审刑事案件仅7件上诉、2件改判,且被改判的2件均系因二审过程中被告人或作出了补植复绿或作出了放养鱼苗等恢复生态环境的悔罪表现而改判为缓刑;47件民事案件及2件行政案件则无一上诉。

  三是案源地集中在万州、奉节两地。一审449件案件中,万州138件、奉节82件、开县53件、梁平43件、云阳40件、巫山29件、巫溪32件、忠县28件、城口4件。由分布情况来看,案源地在万州、奉节的案件数量较多,分别占30.70%和18.26%,两地受案之和接近总数的一半。

  四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刑事案件中,破坏森林资源的环境犯罪比重较大,共计161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81.73%;猎捕、杀害珍惜、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动物类犯罪案件15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7.61%。非诉行政审查案件主要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案件为主,其中涉及水污染的行政处罚81件,涉及大气污染的行政处罚69件,分别占全部非诉行政审查案件的40%和34.20%。民事案件主要涉及水资源和土壤污染侵权,其中水污染责任纠纷31件、土壤污染责任纠纷7件,在所受理的全部环境民事案件中各占40.10%和34.16%。

   五是环境纠纷多进入诉讼程序少。根据统计,2012年环境行政机关受理投诉12000件,而一审受理环境案件89件,2013年环境行政机关受理投诉14000件,而一审受理环境案件150件。可见,环境保护审判庭辖区内受理的环境诉讼案件数量远远低于同期环境行政机关接到的投诉数量。 来源:市二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