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司法局狠抓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

26.11.2015  16:30

  未成年罪犯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为做好未成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云阳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 “以教为主,管教结合”的措施,力求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

  一、坚持“五个一”的管理制度,对未成年罪犯的日常监管及时、到位。各司法所坚持“五个一”,即:“日记载、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管理制度,将辖区内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一直按严管类管理,对其报到、学习、劳动、思想汇报、请假外出等事项都认真对待、严格把关。

  二、以教育为主,注重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深入分析全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伴有家庭问题。鉴于这种情况,为切实做好对未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该局要求各司法所针对辖区内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教育措施,加强与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的沟通,定期以实地走访的方式向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亲属及有关朋友、邻居了解信息,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有针对性、教育性的个别谈话,及时掌握其本人的思想动态及家庭信息,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的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三、上下联动,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配合,共同助力未成年罪犯重返社会。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以各司法所为主导,加强与罪犯亲属、村委会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建立起多方协作监管的工作机制。针对未成年罪犯往往家庭矛盾突出、对社会认知比较片面、世界观、价值观有所偏差等特点,对症下药、区别对待,使其尽快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