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检察院:优化联动方式 化解两法衔接困境

12.06.2016  22:30

近年来,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积极优化与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动方式,切实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主动出击与互动协作并重,突破案件线索“发现难”。 一是争取党委支持,从制度层面排除实施“两法衔接”及收集案件线索的阻力。由云阳县检察院牵头组建联席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互动交流与信息沟通。二是与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等13家单位共同建立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和台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在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录入,方便案件线索排查。并安排专人每季度到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查阅信息共享台账,认真分析和甄别案卷材料,提出书面查阅意见。三是组织检察人员深入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展开调研,监督基层执法力量排查案件线索。四是通过接待群众、来信办理、网站论坛等渠道,动态收集、整理案件线索。

思想引导与刚性督促同步,解决涉罪案件“处置难”。 一是定期到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治讲座,建立“两法衔接”案件咨询制度,为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提供咨询,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主动、积极反映案件线索和移送涉刑案件。二是健全催办机制,增强“两法衔接”刚性制约。云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每季度负责向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报告一次“两法衔接”开展和案件线索收集情况。对“两法衔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云阳县检察院以联席办公室的名义,采取建议形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对行政执法机关已向公安机关移送而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回复云阳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同意后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三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领域涉罪案件进行跟踪监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处置情况。同时,云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强化侦查监督、公诉等环节的协作与配合力度。

专项监督与系统监督兼顾,化解监督效果“巩固难”。 一方面,坚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如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林业、环保、农业、水务等行政机关执法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成功监督移送盗伐林木案件2件5人、监督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件2人。另一方面,坚持完善“标本兼治”系统监督体系。云阳县检察院注重“两法衔接”监督的综合治理效果,对慢作为、不作为等情节轻微或程序瑕疵的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口头建议或书面纠正检察建议形式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