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出台廉政办法约束退休人员

21.04.2015  12:03

    “自觉遵守治理隐性代理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幕后操纵案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曾经在法院的身份和影响力为自己、亲属或他人谋取私人利益,干扰法官公正独立办案”。近日,重庆五中院出台《关于法院退休人员廉政提醒的办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法院工作人员退休后的个人行为。

    该《办法》主要针对信访举报中不时反映法院个别退休人员退而不休、影响和干扰法官正常办案的问题,要求法院退休人员做到“八个自觉”、“八个不得”,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约束个人言行,规范社交活动,遵守回避和治理隐性代理规定,廉洁自律,依纪依法办事,不违背社会公德及政策和法律。

    根据该《办法》,重庆五中院将采取个别提醒与集中提醒、当面提醒与发送《廉政提醒函》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干警从法院退休、召开退休干警座谈会等机会,对其进行廉政提醒。对有信访举报和反映突出的退休人员要进行调查核实,则及时进行约谈和提醒。对有违反上述提醒和相关纪律规定的法院退休人员,将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