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少审庭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01.03.2017  18:09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称号。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该院少审庭始终坚持将岗组建设与本庭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优秀岗组形象。

   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争创”工作。少审庭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在院妇委会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提出“践行司法为民,着眼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展现巾帼风采”的创建目标,分工负责,明确职责,确保创建活动有制、有序、有效地开展,使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立足审判,践行司法为民。从2013年成立至今,少审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审判中心工作,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庭同志在工作中团结协作、艰苦奋斗,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在平凡的工作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受到各方好评。

   能动司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少审庭根据审判实践和社会热点不定期向社会媒体公布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典型案例,呼吁社会各界关爱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至今共发布典型案例16起,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被重庆晚报、晨报、华龙网等多家媒体刊发。

   强化队伍建设,建设优秀岗组。积极组织全庭同志参加支部活动、运动会、广播操比赛等各种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极大丰富了全庭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结合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零违纪”、“零处分”,充分展示了巾帼风采,树立了人民法院巾帼文明岗勇于争先、司法公信的良好形象。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