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五大举措落实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

21.01.2016  18:03

 

一是高度重视,实现全覆盖。 石柱县委、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作为重点民生实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县、乡、校及10个职能部门组成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28所学校,全部实施食堂供餐模式,春季学期惠及学生3.28万人,秋季学期惠及学生3.08万人,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二是足额投入,把好膳食资金关。 2015年投入中央膳食专项资金2546.7万元,用于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同时,市级财政拨付食堂运行经费390万元,县财政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工资60万元,所有资金由县级财务平台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保证了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生活补助。

三是规范标准,把好食堂建设关。 把学校食堂建设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相结合,2015年投入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70万元,食堂设施设备投入364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食堂(伙房)15所,全县食堂办证率达到100%,就餐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

四是规范管理,把好食堂安全关。 落实粮油等大宗原材料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制度,全面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只允许少部分鲜活产品、零星原材料由学校自行采购,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原材料质量。同时建立健全从食品采购到储藏、加工、留样、分餐、消毒、应急等各环节完整的管理制度,促进食品采购、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的规范。

五是做加法添营养,把好食育教育关。 除营养膳食补助外,学生家长承担部分费用,使营养餐标准实现4+X,优化膳食结构。统筹安排营养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运用推荐食谱,努力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的食物,有效提高营养餐膳食质量。同时全县各校结合实际,创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德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