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车、伪造车牌……重庆交巡警曝光“百日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11.08.2021  17:28

8月2日至11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该行动已开展一周多,11日,重庆交巡警对行动开展以来的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准驾不符、伪造号牌,违规骑行被严处

8月2日早上8点多钟,南岸交巡警茶园大队在广福大道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两轮摩托车时,发现其涉及3项交通违法。

摩托车驾驶人杨某除了未戴安全头盔,还只持有C1驾照,不具备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资格。并且,该摩托车悬挂的号牌在交管系统中不存在,是一块假牌照。据杨某交代,摩托车并未登记上牌,由于加油站不为无牌车提供加油服务,他才买来一块假牌挂上。

目前,杨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3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分别裁决、合并处罚,共计罚款3600元,驾驶证记26分,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案例二:

开报废车、无证驾驶、闯红灯被严处

8月5日9时30分许,在沙坪坝区沙中路红绿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现场,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一名女士受伤坐在路沿上。

经过现场勘查走访并调取周边监控,民警发现,事发当时吴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沙中路红绿灯处时闯红灯,与正在步行通过人行横道线的黄女士发生擦挂,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幸好当时车速不快,黄女士只是脚部受伤,并无大碍。

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吴某不仅存在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等多项违法行为。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吴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承担黄女士的全部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吴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伤人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多起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2700元、扣留摩托车及12日内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

货车违规载客被严处

8月2日,黔江交巡警公巡四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违法线索:一辆货车后车厢内拉载多人。民警对涉嫌交通违法的货车进行核查,初步锁定了违法证据,并于当日下午通知驾驶人宋某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宋某交代,货车上所载人员是附近工地上的工人,由他负责接送上下班,想着距离不是很远,为图省事,便让工人直接坐在货车车厢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宋某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记6分。

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下一步,重庆交巡警将继续聚焦“四类道路”、“七个整治”,重点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

上游新闻 石亨 实习生 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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