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交通行业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07.09.2017  01:21

      为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主线,推动交通行业全生产工作实现“三降一确保”目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年重特大事故“零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交通安全生产环境,9月5日,市交委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交通行业要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通知》指出,全市交通行业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和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结合平安交通专项整治等行动,突出“六大重点”,即:突出道路运输,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和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等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和客运站场的安全隐患;突出水上交通,扎实开展“平安船舶”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等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水运企业、港口码头、运输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隐患;突出高速公路安全,扎实开展“平安高速”“清零”和客运车辆专项整治等行动,严格主线站入口检查和卡口管控,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突出轨道运营安全,扎实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搞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运营安全;突出交通建设,扎实开展“平安工地”“两防”等专项行动,突出桥梁、隧道、受限空间、基坑边坡和施工用电等安全管理;突出公路安全,扎实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路政养护联合巡查机制,突出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全面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做好安保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交通委(局)、委属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重点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各企业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5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同时,市交委编制下发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委属行业管理机构和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通知》要求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委属行业管理机构要对表检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执法检查方式,坚持“首查必罚”,做到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