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执行“鸿雁计划” 精英人才最高可获200万元政府奖励

22.06.2017  21:54

海内外精英人才,最高可以获得200万元的奖励。”22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推介会,市内外90家人力资源机构和企业参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为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大力引进海内外紧缺高端精英人才,为全市重点支柱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今年4月17日,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

鸿雁计划”适用于重庆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人才,该类人才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孙承豪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以往的英才引进计划,通常着重于学术头衔和学历,而“鸿雁计划”则打破常规,分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是“戴帽子的”学术带头人或专家,另一方面,只要是提出一个行业或企业认定的、对自己发展战略有重要贡献的人,都是“鸿雁计划”招纳引进的人才。

这样,原来在某些领域有着全球领先、全行业领先科研能力但学术头衔、学历尚未得到普遍认可的人才,就能通过“鸿雁计划”受益。

据了解,“鸿雁计划”入选人才根据技术发明成果、行业声誉、产品发展经验等指标分为A、B、C三类。

其中,A类人才是指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1%的研发类人才,他们将获得个人所得税额度的2倍或定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B、C类人才将分别获得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这些奖励资金将分3年发放,其中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发放35%,第三年发放25%。

此外,重庆还将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创业、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托)等“一站式”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鸿雁计划”入选人才符合重庆市其他人才政策条件的,需按规定进行申报,并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计算的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在入选人才3年政策兑现期内,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年度核查,如该人才不能继续履行职责,将终止其享受“鸿雁计划”待遇资格。

据介绍,“鸿雁计划”从今年4月开始执行,第一批审核通过的精英人才将在2018年4月得以确认。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菊 实习生 赵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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