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特殊人群“脚下安全” 重庆将整治盲道安全隐患

30.09.2021  16:38

△人行道破损及井盖影响盲道安全通行

9月30日,上游新闻记者在全市构建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工作会议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2021年9月调度会议上获悉,即日起至12月底,重庆将启动城市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盲道安全畅通治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井盖权属多元、养护规范技术标准不统一、人行道破损等影响城市盲道畅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类问题影响盲道安全畅通

△电力井盖影响盲道安全通行

今年3月,重庆启动中心城区道路平整专项行动,市民关于人行道破损、井盖缺失等市政设施类问题反映投诉5597 件。

经梳理相关问题线索,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市检察院有关职能部门,对城市干道、繁华窗口地区、轨道交通出入口、学校医院等重点路段进行了实地调查、综合分析,发现五大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这些影响城市无障碍设施盲道安全畅通的问题包括设施养护、井盖权属责任主体多元、行业管理部门多个,实施作业养护规范、技术标准不统一;人行道盲道不连续或者在人行道口缺乏转换的缘石坡道,成为特殊人群无路可走的“梯坎路”;人行盲道上存在障碍物,成为特殊人群通行的“碰头路”;人行盲道上铺设的井盖不规范或者存在破损塌陷;人行道盲道被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设施占用。

城市盲道设置有标准

△人行道盲道隐形井盖一体化设计

按照国家标准,盲道是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盲道铺设应连续,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其纹路应凸出路面4mm高,颜色应与相邻的人行道形成对比,宜采用中黄色,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

城市主要商业街和步行街的人行道、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都应设置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道路盲道相衔接。

今年7月26日起实施的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规定,盲道铺设如果遇到井盖,应采用“隐形井盖一体化设计”,隐形井盖上应铺设与所在人行道统一协调的人行道砖,铺设后的标高应与人行道标高一致。

未及时补缺或修复盲道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隐形井盖设计铺装示意图

会议要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设施维护、城市检查井盖有关权属单位,应对责任区域范围的人行道路、盲道、井盖等城市道路或者附属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人行道盲道是否存在破损隐患,盲道上的检查井盖是否按照规范标准铺设,人行道盲道上是否存在隔离墩、杆线、拉线障碍物。并对标自查整改,及时补缺修复。

未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将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执法方式,督促指导权属单位对标整改或者清除盲道通行安全隐患。

对涉及机动车辆占用城市无障碍设施盲道或者影响城市盲道畅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将协同检察、公安交通机关,依据各自职责予以检察监督和执法查处,共同守护好市民群众“脚下安全”。

上游新闻记者 冯锐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