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0层楼抛下酒瓶 砸中路人致颅内出血 现场散落大量酒瓶碎片

13.09.2021  17:06

高空抛物行为一直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抛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可依旧有人我行我素,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渝北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高空抛物案,一男子从30层高空抛下酒瓶,导致一名群众颅内出血。经渝北警方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代某某。

今年6月中旬,木耳派出所接报警称一名群众被高空抛下的酒瓶砸伤,伤势严重,案发现场地面散落大量酒瓶碎片。由于案发时值深夜,目击群众均只看见受害者受伤过程,对警方判断抛物楼层带来困难。渝北警方根据案发时间和现场提取的残破酒瓶,调取大量案发地点周边监控,进行大量走访,依未获取有效线索。

8月初,木耳派出所辖区再次出现一起高空抛物警情,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发现,该起案件与6月那起高空抛物案件发案时段接近,发案地点吻合,极有可能是同一人作案。渝北警方立即将两起案件串并侦查,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与落脚点后,于日前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经审查,代某某对其两次从家中窗户向外丢出酒瓶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代某某交代,近期其因家庭琐事心情烦闷,加之平日喜爱饮酒,遂于6月上旬与8月上旬两次从楼下超市购买同款白酒,“畅饮”后便随手将酒瓶从30层的家中丢出。目前,代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渝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害人已脱离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指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有主观故意、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2020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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