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今年全覆盖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30.06.2017  17:37
  日前,市财政局集中四天时间,对市级部门、区县财政进行了2016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培训。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部署和新《预算法》的重点要求。相对于目前执行的、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更加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材料等。
  重庆2013年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去年7月财政部在重庆等7个省市试点,今年重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将实现全市预算单位全覆盖。
  去年重庆市区两级一共有223个部门、477家单位(含二级、三级)编制了2015年度部门报告,其中市级选择了7个部门及265家所属单位,40个区县各选择了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
  市财政局近期发出《开展2016年度政府财务综合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编制2016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包括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区县财政和预算单位。
  《通知》要求,一方面,部门单位要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全面清查核实单位的资产,对清查出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完善基础资料,及时记入单位会计账,并以会计核算数据为依据编制单位财务报告,主管部门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本部门的部门财务报告。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在合并部门财务报告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基础上,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